河南中奧廣場置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周口市文昌大道北側、嵩山路西側的詩意江南項目未按國家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本機關于2023年3月28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公告送達了《周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處罰決定書》(周人防罰決字〔2023〕2號)和《周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決定書》(周人防征決字〔2023〕2號),法定期限內你公司仍未履行以上決定,現發出《周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催繳罰款通知書》(周人防催繳字〔2023〕10號)和《周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催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通知書》(周人防催繳字〔2023〕11號)。請你公司于公告送達期限結束之日起10日內,將以上罰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按要求繳納到位,逾期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