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劉詩平)水利部水資源管理司相關負責人1日表示,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批復了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宜昌至河口河段水量分配方案。至此,長江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全部完成。
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批復《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和《長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這是健全長江流域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和明晰初始水權的重要舉措。
長江干流宜賓至宜昌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涉及云南、四川、貴州、重慶、湖北5個省市,流域面積8.08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526.3億立方米。長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區間中小支流)涉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7個省市,流域面積18.29萬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1036億立方米。
方案明確了多年平均及不同來水頻率條件下,流域地表水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總水量及相關省份的水量份額。同時,方案明確了主要控制斷面及其下泄水量、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標。
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意見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明確的水量分配份額,合理配置水資源,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加強水資源保護,確保流域主要斷面控制指標。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要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強化方案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