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批)
責任人
被處理
情況
受理
編號
問題
類型
是否
辦結
行政
區域
是否
屬實
序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調查核實情況
辦結目標
處理和整改情況
1.2019年底河南省周口市縣級環保隊伍上收一陣子,2021年7月又恢復屬地,檔案退回、人員劃回、工資轉回,市政府主要領導安排做好信訪維穩,出現上訪追究責任。
2.周口環保改革機構上劃、人員上收、工資不變,垂直管理管人管事管財不管錢,周口市滯后的環保改革讓縣級環保部門出現了許多問題:職工信訪、群訪,公務員職級并行不執行、成長提拔“縣不管、市不問”。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均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2019年底河南省周口市縣級環保隊伍上收一陣子,2021年7月又恢復屬地,檔案退回、人員劃回、工資轉回,市政府主要領導安排做好信訪維穩,出現上訪追究責任問題。部分屬實。一是2019年底涉改縣級分局人員檔案管理情況。《周口市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周辦文〔2019〕64號)印發后,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組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在市委黨校對全市涉改的9個縣級分局的人事檔案進行了集中會審,在檔案會審中發現涉改分局人員超編、工人占比高、專業技術人員占比低、人事檔案管理不規范、檔案缺失多現象,短時間內無法完全補充完整、界定清楚等,決定把涉改分局人事檔案原渠道退回屬地管理;二是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涉改縣級分局人員工資發放渠道變更情況。從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市財政局為9個涉改分局干部職工代發工資經費,年終根據代發數額,上劃所在縣(市、區)財力。其間,人員工資沒有納入市級財政預算,人員工資也沒有上收,僅是市財政暫時扣減縣級財力代替縣級財政發放;三是全市上下落實垂改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責任制情況。市委、市政府多次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加快落實相關政策,推動垂改工作開展,確保垂改期間人員隊伍思想穩定,確保全市垂改工作平穩過渡,確保不因垂改工作影響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開展。
2.關于周口環保改革機構上劃、人員上收、工資不變,垂直管理管人管事管財不管錢,周口市滯后的環保改革讓縣級環保部門出現了許多問題:職工信訪、群訪,公務員職級并行不執行、成長提拔“縣不管、市不問”問題。部分屬實。一是周口市委、市政府對垂改上劃人員工資待遇執行標準有明確政策規定;二是周口市的垂改后上劃人員工資待遇政策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對垂改上劃人員工資待遇標準的規定;三是垂改上劃人員的工資待遇政策正在全面落實中;四是垂改期間人事凍結是上級政策規定。綜上,我市垂改過程中確實集中提取過縣級分局人事檔案并在市生態環境局保存一年多時間;市財政確實為縣級分局同志代發過一年多工資;因為垂改期間的人事凍結,部分縣級分局的同志職級待遇等沒有得到及時落實,干部交流提拔力度較小。
一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業務骨干,為全市生態環境系統人員開展垂改后政策解讀宣傳,提高全員人事政策知曉水平。二是分解部門責任,明確時間節點,確保2023年12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時限垂改工作任務。三是通過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回頭看”活動,對全系統人事檔案進行清理、規范、分類和完善。四是落實干部職工職級待遇。按照相關政策,落實公務員職級并行政策,逐步把縣級分局干部職工的職級待遇落實到位。計劃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
分解責任,明確時間節點,限定完成時限;對存在的問題,嚴格落實政策,迅速整改到位。
X3HA2023
1209
0088
1
周口市
市轄區
部分
屬實
階段性辦結
其他
無
(一)整改情況
魏某新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破碎機、地磅生產設備已拆除,加工產品、原料已清除;雷某英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自行拆除了供電線路,清除了破碎機、履帶機和堆存的廢舊木材,并作出書面承諾不再生產。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處理情況
川匯區環委會辦公室于2023年12月10日對淮河路街道辦事處下達督辦通知。
周口市經濟開發區鄭洼社區有2家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前兩年取締了,今年又死灰復燃。由于廠區未硬化,每天來往車輛揚塵嚴重,破碎過程產生的噪聲及粉塵嚴重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均屬實。
1.關于鄭洼社區有2家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前兩年取締了,今年又死灰復燃問題。屬實。該舉報件中2家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其中1家位于川匯區淮河路街道鄭洼村拆遷地,經營者魏某新;另1家位于周口市川匯區淮河路街道鄭洼社區,業主雷某英。魏某新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2021年依法取締,2023年10月偷偷恢復生產;雷某英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屬于“散亂污”企業,2022年被淮河路街道辦事處依法取締。2023年5月偷偷恢復生產。
2.關于由于廠區未硬化,每天來往車輛揚塵嚴重,破碎過程產生的噪聲及粉塵嚴重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問題。屬實。魏某新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廠區未硬化,未發現往來車輛揚塵嚴重情況,有木材破碎機、抓車等相關設備,木材破碎工序作業會產生粉塵和噪音且未建設相關防揚塵、防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雷某英廢舊木材回收加工點位于已征遷的農田內,周邊無居民居住,僅建有一個大門和一側圍墻。該加工點院內道路、堆場均未硬化,車輛通行時產生揚塵污染。破碎機露天敞開式作業,未安裝除塵設施,生產過程中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污染。
立行立改。依法取締“散亂污”企業,維護周邊居民良好生活環境。
X3HA
2023
1209
0042
周口市
川匯區
已辦結
2
大氣
屬實
無
(一)整改情況
2023年12月10日,周口市生態環境局示范區分局立即對許灣街道辦事處下達《關于限期解決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第十八批舉報件的通知》(周示范攻堅辦〔2023〕6號),要求該辦事處依法依規,認真辦理。許灣辦事處對該“散亂污”企業進行取締,要求限期拆除,目前,生產設備已拆除。并要求2023年12月17日前清理產品200噸;2023年12月30日前清除原材料300噸。
(二)處理情況
2023年12月11日,許灣街道辦事處對周口市龍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下達《限期取締通知書》。
依法依規對該公司進行取締,落實“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設備、清除原料、清除產品。
X3HA
2023
1209
0064
周口東新區許灣鄉蔣橋村附近有一飼料油脂加工廠氣味污染嚴重。
周口市
城鄉一
體化示
范區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舉報問題屬實。
群眾舉報的飼料油脂加工廠為周口市龍鑫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0日,接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件后,周口市生態環境局示范區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經查該舉報件屬實,廠區車間內堆放過雞毛、鴨毛、鵝毛,產生刺鼻氣味,現場檢查時已清除;粉碎農作物秸稈與壓縮成型過程中產生粉塵與廢氣無組織排放。
階段性辦結
3
屬實
無
大氣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部分屬實,1個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生產加工時氣味很大,車間沒有氣味處理設施問題。部分屬實。河南省項城市峰華制革有限責任公司針對有異味產生的污水處理站相關環節已進行密閉,并安裝有生物濾塔廢氣處理設施,針對生產噴涂環節,安裝有集氣罩+催化燃燒一體機2套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預沉池密閉不嚴,廠區有異味。項城市奔馬皮業有限公司針對有異味產生的污水處理站相關環節進行密閉并安裝有生物濾塔廢氣處理設施。該公司生產成品為藍飾皮,不存在噴涂和后整飾工序,在生產過程中無廢氣產生,不需要安裝廢氣處理設施;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預曝氣調節池密封不嚴、沉淀池未密閉,廠區內有異味。河南省項城市紅星制革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施安裝有生物濾塔,該公司于2021年8月因未完成提標改造任務,丁集鎮人民政府對該公司進行斷電,2臺變壓器至今存放在丁集鎮人民政府,停電停產至今。
2.關于產生的污水有時偷排,影響谷河水質問題。不屬實。項城市奔馬皮業有限公司無偷排跡象;根據企業提供的自主檢測報告及在線數據顯示均無超標現象,2023年12月10日生態環境部門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公司對該公司排水管道觀察井和谷河取水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公司排水管道觀察井水質符合該公司排污許可規定的排放要求,谷河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Ⅳ類水標準。河南省項城市紅星制革有限公司因未完成提標改造任務,丁集鎮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對該公司進行斷電,停產至今。河南省項城市峰華制革有限責任公司因自身經營不好,于2023年1月停產至今。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執法檢查記錄,該企業無生產記錄。
對項城市奔馬皮業有限公司的預曝氣調節池、沉淀池,進行全密閉;對河南省項城市峰華制革有限責任公司的預沉池破損處進行維修,避免企業異味產生。
(一)整改情況
項城市奔馬皮業有限公司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預曝氣調節池、沉淀池進行全密閉;河南省項城市峰華制革有限責任公司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預沉池破損處進行維修。預計2023年12月底整改完成。
(二)處理情況
針對存在問題,周口市生態環境局項城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該公司下發了監察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項城市丁集鎮紅星、峰華、奔馬3家皮革廠生產加工時氣味很大,車間沒有氣味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水有時偷排,影響谷河水質。
X3HA
2023
1209
0092
周口市
項城市
部分
屬實
階段性辦結
4
水
無
周口項城市城區原味精廠分廠、味精廠污水處理廠、項城熱電廠、項城化肥廠等都是多年的工業用地,不知采用什么程序和手段,變成了餐飲用地(項城印象)和商用住宅用地,這些工業用地土壤污染多年(有化工原料、放射性物質和高污染污水),沒有權威部門對土壤監測化驗公示,就投入建設用地和餐飲用地使用。
舉報內容共涉及5個問題。經調查,5個問題均不屬實。
1.關于原味精廠分廠問題。不屬實。該地塊已于2017年11月22日出讓給河南赟金置業有限公司用于赟金溪苑項目建設,現已建成入住,位置位于蓮花大道北、商城路東、萬安街西、正泰路南。該宗地于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前進行建設,未要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2.關于味精廠污水處理廠問題。不屬實。該地塊已于2021年12月由河南省正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進行土壤環境狀況初步調查、檢測,并召開專家評審會,審核一致通過,并已上傳全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
3.關于項城熱電廠問題。不屬實。該地塊已于2021年12月由河南廣電計量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土壤環境狀況初步調查、檢測,并召開專家評審會,審核一致通過,并已上傳全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信息系統。
4.關于項城化肥廠問題。不屬實。該地塊已于2018年4月8日出讓給河南赟金置業有限公司用于赟金溪苑項目建設,現已建成入住,位置位于蓮花大道北、工業路西、規劃萬安街東、規劃正泰路南。該宗地于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前進行建設,未要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5.關于項城印象問題。不屬實。該地塊屬水寨街道南郊社區集體土地,由原味精廠租用,主要用于玉米淀粉儲存倉庫,現為項城印象餐飲租賃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該地塊不屬于“一住兩公”調查范圍,無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X3HA
2023
1209
0037
周口市
項城市
不屬實
5
土壤
已辦結
無
無
無
項城市水新路縣鄉道路上人民溝橋附近,該段為蓮花街道和丁集鎮交界區,晚上6~8時,好幾次開車經過時,關著車窗就能聞到難聞的惡臭味,還有點辣眼,像是硫酸反應的味。這個狀況持續有幾個月時間了,估計是小作坊在偷偷違法生產。該段為蓮花辦事處和丁集鎮交界區。
對項城市康茂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原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安裝臭氣收集處理設施,密閉原料產品倉庫,生產車間安裝硬質門,減少企業異味散發。
(一)整改情況
項城市康茂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已開始安裝原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臭氣收集處理設施,生產車間安裝硬質門,原料和產品倉庫密閉,減少企業異味產生。整改于2023年12月26日完成。
(二)處理情況
針對存在問題,周口市生態環境局項城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該公司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問題屬實。
經查,項城市水新路人民溝橋附近屬于項城市蓮花街道辦事處管轄,在人民溝橋西北側周邊現有4家企業。其中涉氣企業只有項城市康茂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生產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土壤調理劑,主要原料為氮肥、鉀肥、磷肥、氨基酸、腐殖肥、重量微量元素、草木灰、菌種,主要生產工藝為原料混合攪拌、灌裝,公司環評、排污許可等環保手續齊全。該公司生產車間密閉、攪拌機密閉攪拌,投料口、出料口安裝半封閉式集氣罩,粉塵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原料產品倉庫堆放的各種化肥、氨基酸、菌種等異味散發嚴重,原料產品倉庫和生產車間未安裝臭氣收集和處理設施,倉庫密閉不嚴,生產車間3處大門未安裝硬質門,有酸性異味散發。
X3HA
2023
1209
0034
階段性
辦結
周口市
項城市
屬實
無
大氣
6
項城市賈嶺鎮李店至官廟一帶6家砂石料場無人管,場地內砂石料露天堆放沒有任何降塵措施,車輛及機械整天冒著黑煙作業,路上撒的都是砂石料,每到刮大風周圍都是灰蒙蒙的塵土。
(一)整改情況。
問題已調查清楚,正在依法依規督促砂石料場業主對現有違規砂石料場限期清理到位;對有意愿規范建設砂石料場的,進行規范建設。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整改。
(二)處理情況。
針對6家砂石料場存在問題,賈嶺鎮人民政府對其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
對6個現有砂石料場裸露物料全部予以清理;對有意愿規范建設砂石料場的,待清理整頓后規范建設。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問題屬實。
經調查,舉報的6家砂石料場分別為:常某偉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北側,占地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閆某生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南側,占地面積約為700平方米;孫某民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南側,占地面積約為700平方米;李某林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南側,占地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常某偉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南側,占地面積約為1300平方米;朱某超砂石料場,位于賈嶺鎮345國道南側,占地面積約為2300平方米。6家砂石料場按規定不需要辦理相關環保手續,但建設不規范,物料露天堆放,達不到環保要求。
X3HA
2023
1209
0032
階段性
辦結
周口市
項城市
屬實
7
無
大氣
(下轉第七版)
(第18批)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上接第六版)
責任人
被處理
情況
問題
類型
是否
辦結
受理
編號
行政
區域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
屬實
辦結目標
處理和整改情況
序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3個問題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不屬實。
1.關于大河重工企業環保手續不合法問題。不屬實。河南省大河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018年更名為河南大河環??萍加邢薰?。該公司2016年辦理年產1萬件鑄件項目環境影響現狀評估,項城市環境保護局備案,備案號:項環備〔2016〕189號;2019年辦理新增密閉式噴漆房項目,周口市生態環境局批復,文號:周環審〔2019〕 79號;2020年10月17日聘請專家完成自主驗收。2021年2月24日辦理排污許可證,編號:91411681MA40GD9C9E001R。
2.關于環保設施不健全問題。不屬實。河南大河環??萍加邢薰緡栏駡绦信盼墼S可,按照排污許可要求安裝生產設備并配套污染設施,該公司主要設備和污染防治設施為:中頻電爐,安裝有袋式除塵設備2套;全自動生產線,安裝有4套除塵設施,清砂機自帶除塵設施;噴漆工序,全密閉并安裝有干式除塵柜+過濾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燒;射芯機,安裝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設施1套。
3.關于涉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嚴重,多次舉報無果問題。不屬實。經調閱2022年、2023年環保信訪臺賬記錄,2022以來沒有收到關于河南大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的舉報件。
項城市南頓鎮姜莊村,大河重工企業由于環保手續不合法、環保設施不健全,涉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嚴重,多次舉報無果。
X3HA
2023
1209
0033
周口市
項城市
大氣
8
不屬實
無
無
已辦結
無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2個屬實,1個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項城市丁集鎮派出所對面,張某某違法建房問題。不屬實。該地塊位于項城市丁集鎮人民政府東側,該房屋所有人為張某民,丁集鎮北街行政村人,于1999年建設房屋5間,占地面積約166.75平方米(折合約0.25畝),用地類型為建設用地,土地來源為北街行政村統一規劃宅基地。經實地核查,當事人張某民于3年前將2間自建房屋租賃給項城美康面館(山西刀削面)供其經營使用。
2.關于違法排氣問題。屬實。該飯館為項城美康面館(山西刀削面),經營面積約80平方米,安裝有2個爐灶,燃料為甲醇,油煙經抽風機直接外排。
3.關于違法污水外排,違法污染集體土地問題。屬實,項城美康面館(山西刀削面)安裝有2個洗碗池,廢水未經處理外排至飯館北側廢地內。
(一)整改情況
1.關于違法排氣問題,已辦結。已完成整改,安裝了油煙凈化設備。
2.關于違法污水外排,違法污染集體土地問題,已辦結。已完成整改,建設了防滲透沉淀池、隔油池。
(二)處理情況
丁集鎮人民政府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該飯店限期完成整改。
項城丁集鎮派出所對面,張某某違法建房,把房子租給飯館,飯館違法排氣,違法污水外排,違法污染集體土地。
立行立改,安裝油煙凈化器和油水分離設施,建造污水防滲漏沉淀池。
X3HA2023
1209
0036
部分屬實
周口市
項城市
已辦結
9
無
大氣
項城市丁集鎮南郊村室對面的加油站,有以下違法行為:1.建在河道上,違法占地,手續不合法。2.油品質量差,加油的車輛亮故障燈,車主敢怒不敢言。3.加油站氣味大,加油槍、加油罐沒有進行環保設施改造,隱患大。
舉報內容共涉及生態環境3個問題。經調查,3個問題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不屬實。
1.關于項城市丁集鎮南郊村室對面的加油站,建在河道上,違法占地,手續不合法問題。不屬實。經調查,項城市丁集鎮南郊村室對面加油站名為張某中加油站。該加油站位于水新路付莊村東邊,2018年4月由于水新路南段拓寬,搬遷至原址南100米路西(項城市丁集鎮南郊村室對面)。加油站用地類型為建設用地,臨近的河道實際為生產渠,建造時埋設了排水管道,不影響生產渠排水。
2.關于油品質量差,加油的車輛亮故障燈,車主敢怒不敢言問題。不屬實。張某中加油站經營油品類型為0號車用柴油和E92號、E95號車用乙醇汽油,根據2023年12月11日項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的油品檢測結果和2023年4月份油品常規檢測結果顯示,該加油站的油品質量合格。
3.關于氣味大,加油槍、加油罐沒有進行環保設施改造,隱患大問題。不屬實。項城市丁集鎮張某中加油站環境影響評估備案(項環備﹝2016﹞41號),地下雙層罐改造已于2019年3月21日在環保局備案,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登記編號:91411681739070066L001Z。加油槍和卸油口安裝有油氣回收裝置,2023年12月11日項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液阻、密閉性、氣液比、密閉點位油氣泄漏濃度、無組織排放廢氣(非甲烷烴)現場采樣檢測均在標準限值內,附近無明顯氣味。
X3HA2023
1209
0035
周口市
項城市
大氣
10
不屬實
已辦結
無
無
無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舉報問題不屬實。
近年來,隨著工業企業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沙潁河(沈丘段)水質常年保持穩定,通過三級河長巡河,河湖“四亂”問題得到有效根治,河湖保潔制度有效建立,河道邊坡垃圾、水面漂浮物及時打撈,沙潁河(沈丘段)兩岸健身群眾、休閑垂釣者四季不斷,是人們休閑娛樂的好去處。經現場檢查,沙潁河(沈丘段)水質清澈無異味,未發現水體發黑發臭等異常情況。經調閱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沙潁河(沈丘段)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各項考核指標均達到Ⅲ類水質標準。同時,通過對沿河附近居民的走訪詢問,人們對沙河水質及周邊環境均表示滿意。
X3HA2023
1209
0005
周口市
沈丘縣
周口沈丘縣沙河,經常臭氣熏天。
11
水
不屬實
已辦結
無
無
無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不屬實,1個問題部分屬實。整體上,部分屬實。
1.關于河南博奧皮業有限公司對環保工作不重視,弄虛作假問題。不屬實。河南博奧皮業有限公司成立有環保部,一名副總任專職部長,配有數名專業技術人員,設立了化驗室。2022年以來,該公司投資600萬元建設VOCs廢氣處理設施,投資150萬元對二級生化池進行升級密封、對生物池升級改造,投資20萬元對污水自動監控設施更新。該公司環保管理制度完善,每季度公開排污許可執行報告,在各級環保部門檢查中均未發現弄虛作假行為。
2.關于排放的污水標準低,出廠區的污水氣味大,影響河流水質問題。部分屬實。河南博奧皮業有限公司北側緊鄰一溝渠,經查該公司北側無污水排口,未發現有污水排入溝渠內。該公司生產中產生的廢水經公司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項城市產業集聚區污水管網進入項城市第二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二次處理,項城市城市管理局對該公司下發的《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放標準:COD:300 mg/L,BOD5:35 mg/L。在廠界外入市政管網取水口采取了密閉措施,無明顯異味。經排查,河南博奧皮業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3號板框壓濾機房封閉不嚴,未安裝硬質門,預曝氣調節池密封窗有破損,廠區有異味。
3.關于皮革廠產生的工業污泥、危險廢物不按規定處理,在夜間拉出去私自傾倒坑塘內掩埋,估計有幾百噸,嚴重污染了劉莊寨等附近村莊水源和人居環境問題。不屬實。經排查,河南博奧皮業有限公司與項城市金鋒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綜合利用協議,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綜合污泥被用于制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河南桐林環??萍加邢薰具M行處置處理。該企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收集、轉運。
周口市項城博奧皮業對環保工作不重視,弄虛作假。排放的污水標準低,出廠區的污水氣味大,影響河流水質;皮革廠產生的工業污泥、危險廢物不按規定處理,在夜間拉出去私自傾倒坑塘內掩埋,估計有幾百噸,嚴重污染了劉莊寨等附近村莊水源和人居環境。
(一)整改情況。
關于現場排查發現問題,該公司已對污水處理站3號板框壓濾機房進行封閉并安裝伸縮門,修補預曝氣調節池密封窗。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處理情況。
針對該問題,周口市生態環境局項城分局對該公司下發了整改通知,要求該企業立即整改。
立行立改;對該公司板框壓濾機安裝硬質門,修補預曝氣池破損密封窗,減少異味散發。
X3HA2023
1209
0031
周口市
項城市
12
水
部分屬實
已辦結
無
(一)整改情況
該浴池已建設標準化三格式廢水沉淀池,對廢水進行處理。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處理情況
2023年12月10日,丁集鎮人民政府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該浴池限期完成整改。
建設標準化三格式沉淀池,減少廢水對周圍的影響;加強監管防止重新啟用深水井。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問題屬實,1個問題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1.關于私自污水外排問題。屬實。丁集鎮南郊村黃建華經營的浴池名為清雅浴池,清雅浴池經營產生的洗澡廢水經簡易沉淀池沉淀后排入西側溝渠內。
2.關于私自挖井取水問題。不屬實。黃建華經營的清雅浴池于2017年5月打1200米深水井一眼,2017年底取得取水許可證并納入管理,2023年8月在開展全市地下水超采治理集中攻堅行動中被封停。該浴池在2023年11月另打一眼60米深的淺層地下水井用于洗浴,2023年12月1日取得取水許可證。
X3HA2023
1209
0038
項城丁集鎮南郊村黃建華的浴池私自污水外排,私自挖井取水。
周口市
項城市
13
水
部分屬實
已辦結
無
X3HA2023
1209
0039
項城市丁集鎮北街村干部代麗私自挖下水道造成原丁集北街河道污染嚴重。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不屬實。
為解決丁集鎮一中附近、水新路西側5戶沿街商鋪的雨水排放問題,項城市丁集鎮北街村干部代麗于2023年9月經村委會同意,組織相關群眾在其自建門面房西側路面開挖,埋了一條直徑30厘米、長度約90米的管道,用于排放雨水。該管道向南通向水新路西側路邊生產溝。現場核查,未發現造成北街河道嚴重污染現象。
周口市
項城市
不屬實
14
水
無
已辦結
無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