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獨立擁有(或授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三)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大型企業應當設立經濟普查機構, 負責本企業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經濟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在統計實踐中,法人單位包括五種類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其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