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永團
張偉俊,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鄭州大學法學院畢業,現任周口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四級員額高級檢察官。所辦案件先后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十大法律監督案例、最高檢典型案例。他先后榮立個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多次,被評為省“掃黑除惡先進工作者”、市“十大杰出青年”、市直機關“優秀共產黨員”。其先進事跡先后被《檢察日報》《大河報》和人民網等媒體專題報道。日前,張偉俊再獲殊榮,獲評第五屆河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為民如我在訴 鑄造全國精品案例
經過張偉俊同志近3年的努力,2018年8月13日,原本因搶劫、盜竊罪于2006年6月6日被判處13年和10年有期徒刑的兩位普通農民陳某某、丁某某被宣告無罪,重大冤錯案件得以回歸正義。該案中沒有客觀證據與同案犯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相印證。偵查機關沒提取任何物證;沒有現場勘驗、檢查、拍照來印證被告人挖洞入室的事實;沒有提取任何與犯罪有關的痕跡物證;未進行追贓工作;辨認程序、訊問程序違法。張偉俊數次奔赴案發地和關聯地進行調查取證。最終依法啟動糾錯程序,此次訴訟歷時近3年,由過去的疑罪從有、疑罪從輕到疑罪從無、無罪推定,最終,二人被判無罪,真正體現了法治的力量。該案件于2019年1月被最高檢評為全國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盡責踐行使命 打造全國典型案例
2022年,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轉交周口一起全國范圍內涉黃涉賭刑事案件。該案涉及嫌疑人1000余人,體量之大,前所未見。在辦理此案時,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由市院牽頭,所轄10個基層檢察院20名檢察官組成的專案組,張偉俊任組長。針對該案涉案人員多、涉及罪名廣、調查取證難、參與偵查人員多且能力素質參差不齊等情況,他帶領專案組經過充分討論和研判,從證據收集和固定方面提出偵查取證意見。張偉俊先后11次主持召開公檢聯席會議,就此案進行溝通協調,就加強辦案銜接方面形成明確意見。對于雙方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存在分歧的,及時通過聯席會議、個案會商等方式統一思想認識、統一政策把握、統一標準尺度,共同推動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確保刑事強制措施和刑罰的統一適用。此案于2022年10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典型案例。
擔當詮釋忠誠 投身全面社會治理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張偉俊以飽滿的熱情和昂揚的斗志投身其中。活動之初,張偉俊自己買了很多與之相關的書籍孜孜不倦地學習,學中干,干中學,他先后成功指導和辦理了10余起重大涉黑惡案件。
張偉俊辦理的潘某某等100余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成效尤為顯著。該案是周口首例“套路貸”犯罪案件,偵查機關初始階段對這一新型案件不能從案件全貌上去深入偵查案件。張偉俊及時跟進,督促偵查機關加強力量,他還與偵查人員同吃同住同工作,逐步還原事實真相。張偉俊同志也以自己兢兢業業的工作和求真務實的精神為掃黑除惡作了自己應盡的貢獻。他本人也被評為全省“掃黑除惡先進工作者”。
履職不忘初心 用情辦好民生案件
小案件里面有大民生,張偉俊始終要求自己在辦案中考慮老百姓的樸素正義觀,考慮天理國法人情。
在辦理石某某交通肇事案時,張偉俊充分運用自己多方面的知識,成功抗訴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當時,被害人家屬對一審法院認定石某某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不滿,認為應該是逃逸致人死亡,因此到周口市人民檢察院進行信訪。張偉俊接到接訪任務后迅速和信訪人見面,詳細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并和一審時某縣檢察院承辦人聯系溝通案情。通過大量工作和科學常識證明,兩名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有冰凍的因素,與石某某的逃逸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最終,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完全同意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改判石某某有期徒刑7年。被害人家屬向周口市人民檢察院里寫了飽含真情的感謝信,他們表示真正在該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機關的公平正義。
“‘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對于我來說,既是榮譽,更是一生追求的目標。”在張偉俊看來,這份榮譽不只屬于他一個人,更屬于整個檢察隊伍。“作為‘先行者’,希望通過我的努力,帶動身邊的年輕同志快速成長,再攀高峰。”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