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2023 年《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為基礎,結合地域管轄情況劃分普查區及以上區域。每個村(居)民委員會 管轄的地域范圍劃分為一個普查區,每個普查區可根據需要劃分為若干個普查小區。每個普查區域均為完整、封閉的區域。各普查區域不重疊,相鄰普查區域之間只能有一條邊界線。本級區域內所有普查區域合并后應與該區域范圍相同。歸屬于某個區域管理但實際位置在另外一個區域范圍內的飛地,作為一個封閉區域劃歸其歸屬的區域。歸屬地和實際位置處于同一縣內的為本埠飛地,處于不同縣的為外埠飛地。
一個普查小區內的經濟普查對象(包括個體經營戶)一般控制在 150 家左右。在保證小區規模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對建筑物進行拆分。普查對象遠超 150 個的單個建筑物,可對建筑物進行拆分,普查員按虛擬普查小區進行采集。飛地應獨立劃分為一個或多個普查小區。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