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華
前不久,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總體要求、工作原則和培訓對象、培訓內容、方式方法、培訓保障、考核評估和紀律監督作出進一步規范,為高質量教育培訓干部、高水平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了制度保證。做好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重點要做到“三突出”、滿足“三需求”。
突出政治性,滿足“組織需求”。《條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政治統領、服務大局的原則。做好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應牢牢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將“學思想”擺在首位,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主題主線,深化政治忠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作風教育。緊緊圍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教育引導干部筑牢理想信念之基、補足精神之鈣,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培養造就政治過硬、適應新時代要求、具備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的高素質干部隊伍。
突出針對性,滿足“崗位需求”。《條例》指出,應當根據干部崗位特點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知識的培訓。教育注重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也是如此,只有堅持將“缺什么”“干什么”和“補什么”“學什么”精準對接,才能實現培訓效果最大化。組織部門應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聚焦崗位需求,結合干部履歷、知識結構等情況,圍繞鄉村振興、基層黨建、地方產業發展、重大項目等分門別類地設置培訓課程,推動干部教育培訓供給與需求精準匹配,真正做到“崗位有需求,培訓有安排”,最大程度滿足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干部的精準化、專業化需求。
突出實踐性,滿足“干部需求”。《條例》指出,干部教育培訓應遵循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培訓的“落腳點”是為干部上好“實踐課”,要堅持在實踐中檢驗培訓成果。組織部門應找準干部教育培訓的“落腳點”,杜絕“訓前訓后一個樣”“一訓了之”等現象,堅持把一線作為受訓干部的“考場”,讓干部在實踐中學以致用、學以促干,實現理論學習與實踐能力的“雙提升”。斗爭精神是干部不可或缺的寶貴財富,干部教育培訓應堅持把斗爭精神培育、斗爭本領養成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鼓勵干部多捧“燙手山芋”、多啃“硬骨頭”,推動干部在破解難題中實現本領躍升。
(作者單位:鄲城縣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