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劍星
李邕作為盛唐“獨步有唐四十年”的文章、書法大家,對中國書法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他職守陳州期間,因坐事下獄,遭遇人生重大的一場變故,直接改變了他人生的軌跡和其書法發展的走向。考證李邕職守陳州期間的行跡,對于研究他的行跡與書法藝術有著重要的歷史價值。
一
唐玄宗開元十一年(723年)冬天,四十九歲的李邕在海州刺史任上改授陳州刺史。他在離開海州之前,剛剛完成了著名的《海州大云寺禪院碑》(已佚)、淮陰的《娑羅樹碑》和唐睿宗《老子孔子碑》(已佚)、唐玄宗《顏子贊》(已佚)的書丹工作。同時,荊州的胡履靈隸書完成了李邕的詩作名篇《六公詠》(已佚),鐫刻成碑。
甫一到陳州任,李邕即著手撰書了《大云寺禪院碑》(已佚),并為太監楊思勖生父楊歷的《贈虢州刺史楊歷碑》(已佚)撰寫了序文,為絳州《薛元允碑》(已佚)撰寫了碑文,由白羲晊隸書立碑,并重新撰文書寫了陳州的《八卦壇碑》(已佚)。就是在這個時期,李邕的書法風格已經完全成熟,這也是他書法創作的黃金時期,頻有佳作,可惜都未能傳世。在陳州的職守工作,對于青年已經名滿天下,被時人稱為“文章、書翰、公直、詞辨、義烈、英邁皆過人,時號六絕”,內史李嶠、監察御史張庭珪推許為“詞高行直,堪為諫諍之官”的李邕來說,雖屢遭貶謫,沉浮下僚,當屬中年閑適,足抒他多年的抑郁之懷,所以他才能筆耕不輟,佳作迭出。
按照唐朝政府慣例,地方官員任職期滿后,要到京城接受吏部考功司的考核,根據其政績優劣,確定其官職的改轉升降。開元十二年(724年),李邕從陳州出發,到京城接受考核。在出發之前,他把自己歷年所作詩文,繕寫成冊,以文壇耆老之尊拜訪了剛剛“連中三元”的青年才俊孫逖。這也是李邕長期愛士為好、獎掖后進的習慣。比如早在開元九年(721年),他途經汴州時,聞詩人崔顥之名,特意請來相見。杜甫有詩亦云自己與李邕結識是因為“李邕求識面”。到了天寶二年(743年)在滑州刺史任上的李邕,特意寫了一篇《鶻賦》,派人贈送給還在草莽之間的高適,以此相激勵。高適自云:“天寶初,有自滑臺奉太守李公《鶻賦》以垂示適,越在草野,才無能為,尚懷知音。”史載李邕“能文養士,賈生、信陵之流”,這些都可作為有力的佐證。后來,顏真卿在為孫逖寫的《尚書刑部侍郎贈尚書右仆射孫逖文公集序》中專門提到此事:“江夏李邕,自陳州入計,繕寫其集,赍以詣公,托知己之分。其為先達所重也如此。”
二
開元十三年(725年)十月,唐玄宗從東都洛陽出發,東巡封禪泰山,完成了他人生的又一次壯舉。十一月,回鑾東都,駕過汴州之時,李邕特意從陳州趕來,拜謁于道左,獻上辭賦多篇,唐玄宗讀后甚為欣悅。李邕本為唐玄宗舊臣,早在唐玄宗東宮時代,就曾和崔隱甫、倪若水等受到禮遇。這次故人再見,自然感情非同一般。史稱:“邕見帝汴州,詔獻辭賦,帝悅。”李邕其人本就偏狹好名,自視甚高,又多年左遷外地,難張懷抱,忽得皇帝垂問,一時間忘乎所以,竟然“由是頗自矜炫,自云當居相位”。這種淺薄的政治錯覺,不免讓宰相張說大為反感。張說對此“甚惡之”。而李邕對張說也是“邕素輕張說,與相惡”。嗣后不久,李邕就遭到監察御史薛自勤和厙狄履溫的聯名彈劾,以“贓貸枉法”的罪名入獄,論罪當判處死刑。杜甫在《八哀詩》中談到此事時指出,“是非張相國,相扼一危脆。爭名古豈然,關鍵欻不閉”,認為李邕之所以下獄,完全是因為與張說“爭名”所致,聯系到后來杜甫在濟南和李邕密切的交往,此說當為可信之論。然而,當此生死存亡之際,李邕朝中故友卻無一人伸出援手,為其開脫罪責。如已經身居高位的宋璟、張九齡、張庭珪等人,以至正炙手可熱的孫逖,對于李邕的入獄都保持了不應有的沉默。之所以如此,朱關田先生認為:“……亦系李邕露才揚己,有以取之……且疏散無檢,傲慢不忍,終于為人相扼而幾危,此其一。其二,李邕鬻文諛鬼,已為賢者所嗤。廣求賄謝,則更為智者所不齒。”李邕久以文章、書翰名重一時,“早擅才名,尤長碑頌。雖貶職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觀,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數百首,受納饋遺,亦至巨萬。時議以為自古鬻文獲財,未有如邕者”。他為牟取暴利,以至于為宦官(《贈虢州刺史楊歷碑》)、道士(《有道先生葉國重碑》《贈歙州刺史葉慧明碑》)等撰文書碑,肆意諛鬼歌功,深為當時士林所不齒。故《新唐書》本傳說他“邕蚤有名,重義愛士,久斥外,不與士大夫接”。但其時張說為宰相,他和李邕的矛盾是盡人皆知的事情,李邕下獄和張說有著直接的關系,大家為此袖手禁言,也當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這時許昌有名叫孔璋的人給唐玄宗上了一道奏疏,為李邕辨罪,請求唐玄宗能“伏惟敷含垢之道,棄瑕之義,遠思劇孟,近取于邕”。以至于請求自己能代替李邕伏法而死。孔璋認為李邕“有功于國”,重點舉了兩點:李邕曾于武則天時期,在宋璟彈劾武則天的面首張宗昌、張易之的時候,武則天遲遲不愿表態,而李邕于臺階下大聲疾呼“臣觀宋璟之言,事關社稷,望陛下可其奏”,以不畏強權,當庭力爭,而能“折二張之角”;景云二年(711年),唐睿宗以韋巨源為先帝故宰相的緣故,擬封贈為“特進荊州大都督”,太常博士李處直提議為其謚號曰“昭”,而當時作為戶部員外郎的李邕則認為韋氏為韋(韋后)、武(武三思)黨羽,長期附和外戚,而且詭惑君主,實是巧佞奸邪之徒,不當有此謚號,為此而寫下了鋒芒逼人的《駁韋巨源謚議》,實能“挫韋氏之鋒”。而且李邕職守陳州期間“拯孤恤窮,救乏赒急,家無私聚”。孔璋和李邕本不相識,但是出于對李邕人品風骨的仰慕,而“愿以六尺之軀膏鈇鉞,以代邕死”。如此仗義執言,足以使人為之動容。特別是“臣聞士為知己者死,臣不為死者所知,而甘之死者”之語,更見其情真意切。其實李邕素以耿介好名、不拘細行聞名于世,為取功名、博富貴,多次以身犯險。早在唐中宗神龍元年(705年)年,篤信長生之術的唐中宗,十分寵信道士鄭普思,擢升其為秘書監,身為拾遺的李邕立刻上疏直諫,言辭寫得頗為犀利:“陛下誠以鄭普思可致長生,則爽鳩氏且因之永有天下,非陛下乃今可得,能致神人邪?秦漢且因之永有天下,非陛下乃今可得,能致佛法邪?梁武帝且因之永有天下,非陛下乃今可得,能鬼道邪?墨翟、干寶且各獻其主,永有天下,非陛下乃今可得……自古堯舜稱圣者,臣觀所以行,皆在人事,敦睦九族,平章百姓,不聞以鬼神道治天下。”最后竟然以梁武帝信佛喪國為警戒,此行可說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了。
到了景云元年(710年),譙王李重福造反,派遣家臣王道先趕到東都洛陽,暗中招募勇士。李重福從均州假稱乘驛與張靈均向洛陽進發。李重福抵達洛陽,東都洛陽文武百官一片混亂。王道等人率眾跟隨李重福徑直攻取左、右屯營兵。李重福的隊伍要到天津橋時,跟隨者已有數百人,都手拿武器,助其威勢。侍御史李邕先到左掖門,命令閉關拒守,史載:“侍御史李邕先詣左掖門,令閉關拒守。又至右屯營號令云:‘重福雖先帝之子,已得罪于先帝,今者無故入城,必是作亂。君等皆委質圣朝,宜盡誠節,立功立事,以取富貴。’有頃,重福果來奪右屯營,堅壁不動,營中矢射雨。”此舉直接導致李重福叛亂失敗,最后投水而死。李邕也因此被擢升為戶部員外郎。從此兩件事,亦可以看出李邕的犯險博名、孤勇膽識之所在。
表上之后,唐玄宗亦為之感動,于是下詔免除李邕死罪,貶為欽州遵化縣尉,孔璋因此亦流放嶺南,客死。
李邕出獄后不久,其夫人溫氏再次上疏,請求“愿使邕得充一卒”“戍邊自贖”。這篇奏疏信息量非常大,比如說明了李邕被彈劾下獄的直接原因是“貸人蠶種,以為枉法;市羅貢奉,指為奸贓”。唐代非常重視蠶業的發展,絲綢業可以說是國家的重要經濟支柱之一。唐玄宗本人對蠶業尤為重視,曾多次下詔,如《賑恤河南北詔》要求開彼倉儲,時令貸給。相繼頒布了《給復徐泗等州詔》《楚地租外征桑課敕》《給夏州等四道節度以下官俸敕》等詔書,用以支持發展蠶業。李邕剛上任陳州,為了地方繁榮經濟,大力發展蠶業,以政府名義借貸給農戶蠶種,被人指責為枉法,但是畢竟罪不至死。但是“市羅貢奉,指為奸贓”,這一句,確實是大罪。在陳州街市上公然販賣外國給朝廷的“貢奉”,而且數量巨大。與李邕同時期的牛肅在《紀聞》中就曾經記載:
日本國使至海州,凡五百人,載國信。有十船,珍貨數百萬。邕見之,舍于館。厚給所須,禁其出入。夜中,盡取所載而沉其船。既明,諷所館人白云:“昨夜海潮大至,日本國船盡漂失,不知所在。”于是以其事奏之。敕下邕,令造船十艘,善水者五百人,送日本使至其國。邕既具舟具及水工。使者未發,水工辭邕。邕曰:“日本路遙,海中風浪,安能卻返?前路任汝便宜從事。”送人喜。行數日,知其無備,夜盡殺之,遂歸。邕又好客,養亡命數百人,所在攻劫,事露則殺之。后竟不得死,且坐其酷濫也。
李邕在陳州市上所販賣“貢奉”是否是在海州任上所劫掠之物,兩者有無必然聯系,通過牛肅的記載來推測,當確有其事。《欽定四庫全書》中《冊府元龜》第一百五十卷有載:
陳州刺史李樂,詐盜受贓,其數甚廣。法司斷死,國有常刑。時屬發生,特申寬典。宜免死,貶為欽州道化縣尉員外置長任。查閱唐代典籍史書,唐代本無“李樂”為陳州刺史之人,當為誤書李邕為李樂。并且“欽州道化縣尉”當為“欽州道遵化縣尉”才對。在此敕書里值得注意的是“詐盜受贓,其數甚廣”一句,足以證明李邕入獄,以至于被問成死罪,其罪行有實,當為不虛之訟。
于溫氏奏疏中還可以看出,李邕的性格一直是耿介孤直,不被當時士林所容,所謂“疾惡如仇,不容于眾,邪佞切齒,諸儒側目”,其夫人所言,當是李邕素來真實的行徑狀況。文中也講到李邕在監牢之中的真實遭遇“初蒙訊責,便系牢戶,水不入口者逾五日,氣息奄奄,惟吏是聽”,命懸一線之間,五日不飲不食,具體是何原因讓李邕如此,可以推測為以下三點:一、李邕認為自己是被冤枉,因為被人羅織罪名而下獄,義不受辱,以絕食相抗爭。二、遭受非刑拷打,各種刑訊逼供,以至于年老體弱,難受刑訊之虐待,氣息奄奄,不能飲食。三、溫氏為能博取唐玄宗同情而夸飾文辭,故作乞憐之語。但是,如果從“事生吏口,迫邕手書”一句來看,當屬第二種推斷。
李邕在遵化縣尉任上不久,即以襄助宦官李思勖平叛陳行范有功,遷升為澧州司馬,后又遷升為括州刺史。也就是在此期間,李邕又一次被人以受贓之罪彈劾,史稱其“復坐誣枉”,然而這一次卻是很幸運,唐玄宗念及東宮舊情,下詔免除其罪。李邕的個性張揚恣意,且喜重財好義,結交豪杰,推舉后進,負才如賈誼,豪縱似信陵君,行事險躁,遭人忌恨,也是在所難免之事。他為求聲譽,在附和宋璟彈劾二張后,從宮殿中出來,有人問他:“你地位很低,竟然在皇帝面前造次,若有不測,你后悔莫及。怎么能這么做事呢?”李邕卻毫不在意,回答說:“不愿不狂,其名不彰。若不如此,后代何以稱也?”由此可見其為人行事風格之一斑了。所以,當時的前輩盧藏用評價李邕,說他:“邕如干將、莫邪,難與爭鋒,但虞傷缺耳。”以此言縱觀李邕終生,可謂是的論無疑。至其晚年,雖在北海太守任上,卻深為宰相李林甫所忌,以“劉勣案”遭受牽連,被羅織罪名,竟然以七十三歲的高齡被杖殺,負謗身死,令人扼腕唏噓。《新唐書》本傳評價他說:“邕資豪放,不能治細行,所在賄謝,畋游自肆,終以敗云。”亦是警人之論。
三
李邕職守陳州前后不過三年時間(723年~726年),然而重大的人生變故卻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也改變了他的書法創作方向,可以說對他的人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就書法創作而言,開元十一年(723年)李邕在海州應淮陰縣令張松質所請撰書的行書《娑羅樹碑》,其用筆吸收了二王一脈一拓直下的筆法和內撅的筆勢,筆力舒展遒勁,給人以險峭爽朗之感。整體風格暢達自然,流麗華美,一派明快俊逸之意,相較于他同時所書的《云麾將軍碑》(720年),風格的清勁瘦硬、奇宕流暢,結體的縱長、頓挫起伏變化,可以說兩者風格非常相近,整體感覺如出一轍。可是經過“陳州變故”之后,他的書法作品一改故態。如開元十五年(727年),他在欽州遵化縣尉上,于正月廿五日游端州石室后所作楷書《端州石室記》,則筆力凝重,雄秀生威,儼然一派雄健肅穆之態。開元十八年(730年),他應潭州司馬竇澄之請所撰行書《麓山寺碑》,則以楷行相結合,整體氣勢博大疏峻,風格雄健蒼渾,盡脫秀潤之氣。老辣之筆、沉郁之氣,讀來一覽無遺。明人王世貞認為此碑精妙之處在李邕的《云麾將軍碑》之上。何紹基也對《云麾將軍碑》和《麓山寺碑》進行了具體的比較,他認為:“《云麾》頗嫌多輕侻處,惟此碑沉著勁栗,不以跌宕掩其樸氣,最為可貴。”此碑是最能體現“北海如象”的代表之作,這也說明李邕書法風格前后的明顯變化。特別是于碑文后題署曰“前陳州刺史李邕文并書”。開元十九年(731年),他為廬山東林寺所書的行書《東林寺碑》,風格則較為恬淡平和、古雅勁秀,碑文后也題署為“前陳州刺史江夏李邕文并書”。此時,李邕離開陳州已經五年,依舊題署“前陳州刺史”,可見“陳州變故”對他有著深刻的影響和非同一般的意義。時過境遷,李邕的書法風格已經洗脫早年駿發挺拔、爽利明快的書風,而以沉郁肅穆的面目示人,這一時期可以看出其作品風格由“秀”至“蒼”,由“清勁”至“老辣”,由“輕侻”至“勁栗”的巨大變化。
四
李邕職守陳州期間,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得不提,在開元十四年(726年),二十六歲的李白從揚州而來,至陳州拜謁李邕。根據安琪、薛天緯的《李白年譜》記載:“由揚州西來,或經陳州。時李邕為陳州刺史。初謁李邕,當在此時。《上李邕》詩云:‘宣父猶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輕年少。’顯系青年時代之作。青年時代謁李邕,除此行外,別無可考。”通過后來李白所作的詩歌《上李邕》可以推測,此次相見兩人應該是所談不多,彼此都無好感,隨即不歡而散。
有學者認為李白與李邕相見當在李邕擔任渝州刺史期間(718年~720年)。其時李白并未出蜀,只在匡山讀書,從趙蕤學習劍術,游學梓州,至開元十二年(724年)始出蜀,游峨眉,后買舟而下,初至渝州,彼時李邕已經在陳州任上。又有學者認為兩人相見當在天寶五年(746年),于齊州歷下亭與杜甫、高適同游,此說亦不可信。從李白詩中“宣父猶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輕年少”之語可知,李白此時已經四十五歲,不會再以“后生”自居。清人王琦也認為《上李邕》當為李白青年時期所作。此次相見,卻是賓主盡歡而散,李白對李邕歌頌不已,并有詩頌之曰:“北海李使君,飛章奏天庭。舍罪警風俗,流芳播滄瀛。”極力贊揚李邕執政北海的德政教化之功。杜甫亦有《陪李北海宴歷下亭》《同李太守登歷下古城員外新亭》二詩,高適作有《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陰亭》《同李太守北池泛舟宴高平鄭太守》《同群公出獵海上》等詩,李邕亦留有《登歷下古城員外孫新亭》詩。
綜上所述,安琪、薛天緯所論李白與李邕于天寶十四年(726年)相見于陳州,當屬可信之論。日本神戶大學教授筧久美子所作《李白年譜》亦說“開元十四年(726年)李白二十六歲。春往揚州(今江蘇省揚州市)。秋,病臥揚州。冬,離揚州北游汝州(今河南省臨汝縣),至安陸(今湖北省安陸縣)。途經陳州時與李邕相識。結識孟浩然”。筧久美子認為在開元十四年的冬天,二人在陳州相見,但從時間上推斷,彼時李邕正在牢獄之中,已經不可能見到。二人相見的時間當在公元726年春夏之際,才符合常理。但筧久美子所言公元726年二人見于陳州的論斷,與安、薛兩人觀點基本相同。
李邕離開陳州一百二十三年后的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年),陳州人為李邕修建廟宇,特請李謙撰文,慕容鎬書丹,刊刻了《唐淮陽太守李公廟記》(已佚),以為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