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21時許,上海嘉定區慈竹路一小區14號樓17層樓梯間發生火情。消防員到達17層樓后,發現電動自行車電池還在冒煙、冒火,現場能見度非常低。所幸消防員處置及時,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經消防部門現場勘驗,起火電動自行車的電池為鉛酸電池,線路有短路痕跡。經了解,車主李某之所以會將電動自行車停在17層樓道內,是為了方便充電。李某稱:“我也不是一直停在樓上,充好電就推下去。我想那么多人都是這樣充電的,安全事故肯定是很小的概率,覺得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心存僥幸心理?!?/p>
李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
3月4日凌晨,上海徐匯區一居民區發生火災。事故造成3輛電動自行車和部分空調外機損毀,所幸沒有人員傷亡。經徐匯區消防部門調查得知,3月4日凌晨1時許,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門口,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過程中引發火災。
梁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3月4日8時許,上海虹口區廣中路一小區7樓電梯廳,發生一起鋰離子電池火災。消防員及時到場處置,火災沒有進一步蔓延。經調查走訪得知,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孫回家后,把電動自行車的鋰離子電池拿回家充電。不料放在書房充電的電池開始冒煙,并伴有響聲。李某立即將電池及充電器扔至7樓電梯廳。不久后,電池著火爆炸。
李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500元。
(來源:應急管理部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