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賢彪
1947年秋,劉鄧大軍挺進大別山。部隊剛到這里時,立足未穩、困難重重。在數十萬敵兵壓境的生死關頭,部隊召開了王大灣會議。會議沒有談戰術制敵,沒有談部隊生存,而是講軍隊紀律。會后,部隊很快贏得當地百姓的大力支持,變被動為主動,在大別山站穩了腳跟。解讀王大灣會議,核心就是“紀律”二字。
路線是“王道”,紀律是“霸道”。對于一支軍隊來說,紀律是克敵制勝的戰斗力,內部團結的凝聚力,防止思想受侵蝕的抵御力;對于一個人來說,遵規守紀體現個人形象、思想覺悟、人格魅力。抗日戰爭時期,關向應生病住進延安中央醫院。一天,毛澤東同志去探望他,詢問病情后兩個人交談起來。這時,進來一位護士,她不認識毛澤東,上前便說:“根據關向應同志的病情,醫生規定是不會客的,這是制度。”毛澤東聽了護士的話,立刻起身和關向應告別,走出病房。這件小事說明,在毛澤東同志的心中,紀律、制度是至高無上的,誰也沒有超越紀律和制度的特權。
周恩來同志和鄧穎超同志在紀律問題上一貫奉行“絕無例外”的原則。鄧穎超曾寫道:“我們(指她和周恩來)常常相互提醒,一定要在任何情況下都嚴格遵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機密。因為我們認為黨的紀律對于每個黨員來說都絕無例外。越是負責的黨員,越應該以身作則,越應該自覺遵守紀律,嚴守黨的機密。”周恩來的辦公室,“除有關人員外,別人都不得入內,親屬朋友如果不是來談工作的,也不例外”。正是這“也不例外”,彰顯了我們黨的紀律是真正的鐵的紀律。
人們常講“欲知方圓,則必規矩”“脫離框子的玻璃容易碎”。自覺遵規守紀,對于黨員干部來說,既體現黨性覺悟、人格形象,也是對自己最好的約束和保護。肖玉璧曾是一名戰功赫赫的紅軍老戰士,但在抗日戰爭時期,他到地方任職后,處處以功臣自居,我行我素,把黨的紀律拋之腦后,最后走上了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犯罪道路。正反事例說明,一個人偏離了紀律的軌道,沒有了紀律的約束,離自我毀滅也就不遠了。每一位黨員都應“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自覺做遵規守紀的明白人。
做遵規守紀的明白人,就要視紀律為生命。黨員干部強化紀律意識,自覺遵從紀律的約束,才能對黨忠誠、干凈干事、擔當作為。自覺學紀、明紀、守紀,讓鐵的紀律內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是黨員干部干事業、謀發展的重要保證。遵規守紀、視紀律為生命的黨員干部,不僅能從思想深處預防各類問題的發生,還能影響帶動身邊的人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做遵規守紀的明白人,就要從小事小節嚴起。遵規守紀無小事,“小洞不補,大洞吃苦”“針尖大的窟窿,也會透進斗大的風”。因此,黨員干部在紀律問題上必須強化“嚴”的意識,隨時把規矩、紀律刻在心中。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不給自己違規違紀以任何借口,不給別人乘機而入以任何機會,堂堂正正做人,規規矩矩做事,以實際行動為黨的形象增光添彩。
做遵規守紀的明白人,就要堅決同違紀現象作斗爭。有人說,紀檢監察干部是黨的紀律的“守門人”。既然是守門人,就要深知責任重大、使命光榮。一方面要做到自身過硬,帶頭遵規守紀,決不破紀破法;另一方面要勇于當“鐵匠”,善于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經常敲響思想警鐘,督促黨員干部以嚴格紀律約束自己。
(原載《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