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23年3月8日20時許,項城市范集鎮村民付某偉在散步時撿到一部手機。他不但沒有及時聯系失主歸還,反而破解了鎖屏密碼,并伙同其親家朱某利,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失主的2萬余元據為己有。
2023年3月9日,該手機機主付某坤發現自己丟失手機的微信關聯賬戶被轉走2萬余元,遂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經過偵查,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為付某偉、朱某利。2023年3月15日,付某偉、朱某利接到民警的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自首。
2024年2月29日,項城市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承辦檢察官依照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被告人,聽取被害人的意見,審查全部案件材料,并于4月11日向項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項城市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4月12日,項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付某偉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朱某利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責令付某偉、朱某利退賠被害人付某坤經濟損失21354元。
項城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手機丟失后,要第一時間補辦手機卡,并對綁定的銀行卡、微信賬號等進行掛失或凍結。(通訊員 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