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區人民法院
本報訊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糾紛案件是最貼近群眾生活的案件。家事審判,事關百姓福祉。近年來,淮陽區人民法院堅持調解優先的司法理念,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做優家事審判,構建家事社會治理新格局,有效維護家庭和諧和社會穩定。
近日,淮陽區人民法院大連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促使雙方當事人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事人當庭履行完畢,實現案結事了。
原告與被告婚后在北京“競價”取得車牌,后因感情不和,原告起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庭審過程中,被告辯稱,同意離婚,但案涉北京車牌應予以分割。
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案涉北京車牌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車牌系行政機關對于有限道路資源分配的一種行政許可,一般是不具有經濟價值的,但在北京、上海等地,因小客車限購政策,使得車牌具有了經濟價值。在離婚訴訟中,如何處理雙方之間因車牌分割引起的爭議,需要考察車牌的取得時間和取得方式。
大連人民法庭經審理認為,車牌本身是否具有經濟價值以及經濟價值大小無法確定,其作為車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附屬于車輛的使用價值,分割時應將車輛和車牌一并處置,不宜單獨分割。(通訊員 滕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