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法院
本報訊(記者 馬治衛 通訊員 陳艷芳) 營商環境只有更好,沒有最好。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高效調解一起涉企糾紛,維護了原告商水某商貿公司的合法權益,讓企業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
商水某商貿公司系商品混凝土銷售公司。2023年4月,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與商水某商貿公司簽訂預拌混凝土采購合同,雙方對混凝土強度、價款、付款期限等作出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后,商水某商貿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向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供應混凝土,但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商水某商貿公司多次催要貨款,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拒不付款。無奈之下,商水某商貿公司將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訴至縣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楊立軍第一時間電話聯系商水某商貿公司、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了解具體情況和雙方訴求,并組織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河南某建設工程公司將所欠的2112451.5元貨款分6期支付給商水某商貿公司。該案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當天結案。
近年來,縣人民法院立足審判職能,充分發揮調解優勢,為涉企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執、快結,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