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周口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將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該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具備以下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參保企業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
返還標準根據企業規模不同而有所區別,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政策實施。②25(黃佳 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