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縣人民法院
本報訊 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僅用5天時間。
河南某電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與周口某房產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科技公司供貨完畢,建筑公司卻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經科技公司多次催促,建筑公司支付20萬元貨款,余款5.4萬元未支付,科技公司遂將建筑公司訴至商水縣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經商水縣人民法院調解,建筑公司自愿支付科技公司貨款及利息共計5.6349萬元。約定履行期限到期后,建筑公司未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科技公司向商水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依法向建筑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執行文書,采取“活封”的執行措施,為建筑公司預留了必要的流動資金和來往賬戶。執行法官耐心向建筑公司有關負責人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明確告知其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建筑公司有關負責人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將剩余欠款全部履行完畢。
(通訊員 陳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