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民法院
本報訊(記者 馬治衛 通訊員 牛其龍) 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原告某銀行與被告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商水某地產有限公司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據悉,2022年3月31日,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某銀行借款980萬元,期限24個月,合同約定年利率4.6%,逾期年利率6.9%,按周期結息到期還本。該筆借款由商水某地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某小區住宅樓及在建配套用房作抵押擔保,龔某、張某、龔某某、彭某某、劉某某、權某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該筆借款到期后,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還款,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將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商水某地產有限公司及擔保人訴至縣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沈慧敏考慮到借款金額巨大,多次組織原告、被告進行調解,最終原告、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7年8月27日前償還借款本息;被告龔某、張某、龔某某、彭某某、劉某某、權某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被告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約定還款,原告有權對抵押物商水某地產有限公司名下某小區住宅樓及在建配套用房進行依法處置,并就處置所得價款在被告周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債務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且原告有權申請強制執行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