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邱一帆) “我的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以給家人用嗎?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有哪些……”10月9日,有市民向記者咨詢有關我市職工醫保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涉及的一些問題。隨后,記者采訪了周口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
周口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早在2022年6月30日,我市就全面實施了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2024年9月份起,我市實現了省內跨統籌區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醫保家庭共濟是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可以授權共享給已參保的父母、配偶、子女及近親屬使用。個人賬戶資金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近親屬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支出。
此外,為實現參保群眾辦事方式多元化、辦事流程最優化、辦事材料最簡化、辦事成本最小化,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取消門診統籌限制在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點使用的規定,參保居民可在縣域內所有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使用門診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