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邱一帆
通訊員 胡慧杰 王靜麗
有不少人認為:“我又不生病,用不到吃虧。”“錢還是放在自己手里踏實。”……然而,一旦生了大病,高額的醫療費用足以壓垮一個普通家庭。如果想給自己和家庭一個保障,參加醫保必不可少。
案例一:扶溝縣參保居民張某某,現年72歲,每年都正常參加城鄉居民醫保。2024年4月,張某某被診斷患有降結腸惡性腫瘤,經過兩次住院治療,共產生醫藥費用近9萬元,醫保報銷5萬多元,個人自費3萬多元。
案例二:扶溝縣居民李某某,現年42歲,平時在一家小超市打零工。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李某某只為父母和孩子辦理了城鄉居民醫保。之后,李某某被診斷出甲狀腺結節4級,花費1萬多元做手術,術后還需常年服用優甲樂維持治療。因李某某未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相關費用全部自費。2024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工作還未開始,李某某與丈夫就來到醫保窗口咨詢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政策。
案例三:扶溝縣居民何某,現年35歲。2023年底,村醫多次提醒何某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用,何某均拒絕繳納。2024年3月份,何某突發疾病,在某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花費近十萬元。何某負擔不起這筆醫藥費,想要補繳城鄉居民醫保費用。因相關政策規定,不在集中繳費期的繳費人員存在待遇等待期,繳費前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能報銷,何某及其家人后悔不已。
醫療保障工作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的健康福祉,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壓艙石”,也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目的是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以更好地保障民生。參加醫療保險,為自己、為家人的幸福健康增加一份抵御風險的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