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
□記者 侯國防
本報訊 5月1日中午,鹿邑縣某小學一名四年級學生爬上學校3樓平臺意欲輕生。聞訊前來的派出所民警不顧自身安危,瞅準時機一把將他拽了回來,及時阻止了悲劇發(fā)生。
“我們學校有一名學生要跳樓……”接到報警后,鹿邑縣公安局鳴鹿派出所副所長郭東澎帶隊迅速趕往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后發(fā)現,一名男學生準備從教學樓3樓陽臺上跳下,情況非常危急。
郭東澎一邊通知鹿邑縣消防救援大隊前來支援,一邊組織民警和老師在樓下鋪設軟墊。
“有事兒好好說……”郭東澎帶著輔警苑琛來到3樓樓梯口,通過轉移該學生注意力,將其一把拉到安全區(qū)域。
經了解,該學生今年10歲,就讀四年級,由于受到委屈得不到疏解,一時想不開便爬上平臺準備輕生。
危險排除后,民警將該學生交由學校和家人進行心理疏導。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