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舞擾民、機動車“炸街”、居民樓裝修……噪聲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內涵,對群眾反映集中的這些噪聲污染問題提出了很多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措施和規定。8月5日,在噪聲污染防治法施行兩個月之際,全省噪聲污染防治法宣傳貫徹電視電話會議在鄭州召開,對河南開啟“降噪”模式后的現狀和下一步工作重點進行了全面介紹。
噪聲污染面多點雜,既有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也有交通運輸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據省生態環境廳統計,去年我省12369環保舉報熱線共受理環境投訴案件73949件,其中噪聲投訴案件33280件,占比45%,噪聲污染已成為影響人民生產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
噪聲污染防治法將“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擾民的情形納入噪聲污染范疇,并將防治范圍由城市擴展到農村地區。同時,將工業噪聲的范圍從工業設備擴展到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將城市軌道交通噪聲納入交通運輸噪聲管控范圍。
省生態環境廳正在積極編制“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我省將以鄭州市為試點,開展城市噪聲污染源調查,逐步摸清我省噪聲污染特點和成因。同時,不斷完善工業噪聲排污許可制度,加強對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在線監控,建立噪聲監測省級網絡平臺,在2024年年底前,建成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
“在加強監督執法的同時,我們還將通過科技手段推動噪聲治理技術攻堅,為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奠定基礎。”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瑩表示。(據《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