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東一 文/圖
本報訊 8月5日,一輛機動三輪車誤上高速公路。執勤高速交警驅車趕上,對司機進行教育(如圖),并引導該三輪車駕離高速。
當日17時許,一輛機動三輪車沿商南高速轉大廣高速后向北京方向行駛。由于該車速度低,在高速公路上隨時有引發交通事故的可能。
執勤高速交警接警后,快速驅車趕上該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導司機靠邊停車。經過了解,該三輪車司機是安徽太和縣人,聽說扶溝縣的西瓜賣5分錢一斤,便遠道而來進行收購,因為路況不熟悉,被導航錯誤引導進入高速公路。
交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危險性。離開高速后,交警幫司機重新設置了導航。
相關鏈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條規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