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任富強
本報訊 11月13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即日起,我市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試點工作,這意味著在我市生活的省外戶籍居民,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戶籍窗口直接辦理首次申領身份證業務。
具體受理條件及流程如下:一、申領人提出辦證申請。1.年滿16周歲的省外戶籍公民首次申領身份證,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2.未滿16周歲的省外戶籍公民首次申領身份證,要在監護人陪同下向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
二、身份初核與信息采集。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當場受理,并現場采集申請人人像、指紋信息。其中,未滿16周歲公民申請辦證的,須拍照留存與監護人同框的圖像信息。
三、證件制作分發。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后,河南省公安廳證件制作中心按照規范完成證件制作,在法定時限內將證件分發至受理點或直接通過郵政寄遞至申請人或監護人。
四、申領人提出辦證申請。1.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2.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和書面委托書,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特別提醒,目前,全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尚處于試點階段,各省正在逐步納入居民身份證首領“跨省通辦”的受理范圍內。在我市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群眾,可先查詢所屬戶籍地公安機關此項業務開通情況。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