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人民檢察院
□記者 朱東一 通訊員 徐廣宇
本報訊 “檢察官阿姨,謝謝您……”日前,一名小女孩和她的媽媽一起再次來到鹿邑縣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大廳,小女孩臉上洋溢著笑容,她們帶來了3面錦旗,感謝公檢法工作人員的幫助。
2023年6月26日,一名5歲的小女孩跟著媽媽來到12309檢察服務大廳,小女孩的媽媽張女士含淚向檢察官講述了她們多年信訪的經歷。
“那年女兒剛出生,他爸就因意外去世了……”原來,小女孩的父親是一名海員,常年在海上作業。2018年9月,小女孩的父親在一次隨船出海作業時,不幸落水失蹤。因張女士當時正處于哺乳期,行動不便,小女孩父親的喪葬和賠償事宜,全部交由小女孩的爺爺奶奶辦理。當年12月,他們獲得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合計70萬元,其中首批款50萬元,匯入了小女孩爺爺的賬戶。
隨著小女孩一天天長大,需要的生活費用越來越多,張女士沒有其他收入,遂詢問小女孩的爺爺奶奶要賠償款。兩位老人受傳統思想影響,顧慮張女士和兒子未進行婚姻登記,不僅拒不拿出賠償款,還將所得的賠償款隱匿,雙方因此產生了嫌隙。多次溝通無果后,張女士經咨詢律師,以小女孩的名義向鹿邑縣人民法院起訴索要屬于孩子應得賠償款。
2021年6月24日,鹿邑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爺爺奶奶應向小女孩返還15萬元賠償款。可案件進入執行環節后,爺爺仍然拒不支付,還指使船主將欠下的20萬元打到了小女孩叔叔張某的賬戶,張某取現后和小女孩的爺爺奶奶一起玩起了失蹤。法院找不到被執行人,款項又被事先轉移隱匿,即使查封了爺爺的賬戶,也拿不到執行款,案件執行陷入了困境。
得知情況后,承辦檢察官迅速行動,當日聯系鹿邑縣人民法院執行部門進一步了解案件具體情況:人民法院找不到被執行人,將案件可能涉及拒不執行判決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希望通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找到被執行人。而公安機關與法院有認識分歧,沒有對案件進行立案偵查。張女士拿不到賠償款,情急之下,多次向信訪部門進行信訪。
為徹底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讓當事人更快拿到執行款,6月26日當天,鹿邑縣人民檢察院又召集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召開磋商座談會,研判執行難的堵點,找準案件分歧點,最終公檢法三家對該案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標準達成一致意見,檢察機關也立即啟動立案監督程序。次日,縣公安局以拒不執行判決罪立案,檢察機關3日內給信訪人進行過程性回復,公安、法院、檢察機關每隔7日交流一次案件進展情況。犯罪嫌疑人張某于立案后第14日到案,并于當日全額支付了執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