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東一/文 通訊員 樊帥/圖
掛上國徽,擺好桌椅,一個簡易的巡回法庭就這樣被“搬”進了村委會的大院里。這種“接地氣”的審判方式,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務。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兩級法院為進一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實際,積極打造集訴訟服務、巡回審判、法治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便民法庭,真正把法庭“搬”到群眾家門口。
今年6月,項城市賈嶺鎮的兩位古稀老人因道路通行問題起了糾紛。為幫助老人解開心結,項城市人民法院賈嶺人民法庭庭長王艷玲和書記員頂著炎炎烈日,深入糾紛發生地開庭審理了此案件。
庭審中,王艷玲積極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并從情、理、法等多角度進行勸導。最后,在村干部和雙方子女的協助勸說下,原被告雙方認識到各自的錯誤,相互道了歉,原告當庭撤訴。雙方子女表示會把事情處理好,爭取讓雙方老人都滿意。
選擇什么樣的案子進行巡回審判?在法官看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案件,成為法官每次開展巡回審判的一個重要考量。
“土地糾紛是農村地區常見矛盾糾紛類型之一,案件雖小責任卻大,處理稍有不慎就會使矛盾升級。”鹿邑縣人民法院觀堂人民法庭法官汲留杰說。
今年6月25日一大早,汲留杰一行人便驅車趕往鹿邑縣鄭家集鄉孫樓村,開庭審理一起土地糾紛案件。開庭前,為了更好地了解案情,汲留杰頂著高溫對涉案土地進行了現場勘驗。
庭審現場設在鄭家集鄉孫樓村村室。村室墻壁上懸掛著莊嚴的國徽,紅色橫幅上“鹿邑縣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幾個大字非常醒目。法官依照法定程序開庭進行了審理。
聽說法院來家門口開庭,不少群眾圍過來,坐在小板凳上認真旁聽。庭審后,法庭干警趁此機會,為旁聽群眾講解了土地糾紛的類型和處理方式。
今年以來,我市兩級法院加大巡回審判力度,以公開宣判、送法下鄉等形式不斷擴大巡回審判的社會影響力,減輕群眾訴訟成本,實質化解群眾糾紛,為司法工作賦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