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朱東一 通訊員 張軍
本報訊 “法官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保護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一定要給法官送面錦旗!”近日,曹某某將一面寫有“人民法院為人民 強制執行解民憂”字樣的錦旗送到西華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手里。
2022年2月13日17時許,軒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沿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與行人曹某某發生剮蹭,造成曹某某受傷。后經西華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軒某某在本起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曹某某無責任。
事故發生后,曹某某被送往醫院治療。曹某某向法院起訴,讓軒某某賠償損失。經法院審理,判決軒某某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軒某某在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曹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軒某某的償還能力及生活狀況進行調查,發現軒某某的家庭條件極其困難,無能力履行賠償款。
考慮到軒某某的實際情況,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及其家人進行調解。最終軒某某的家人將賠償款籌齊后交到法院,促使雙方達成和解,該案得以執結,實現案結、事了、人和。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