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縣人民法院
□通訊員 孫毓 張力丹
本報訊 近日,因業主未交物業費,鹿邑縣某小區物業公司分別將29名業主訴至鹿邑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29名業主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及違約金。
鹿邑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員了解案情后,發現該案事實清楚、標的額較小。為使物業糾紛得到快速化解,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工作人員將這批案件流轉至該院物業糾紛調解室,由調解員段巍進行訴前調解。
段巍接收該案后,第一時間向物業公司了解案情,并與涉訴業主逐一聯系,傾聽業主意見。隨后,調解員圍繞爭議焦點,走訪涉案小區,了解物業服務是否完善,并向業主釋法明理,同時,引導物業公司重視業主訴求,與業主保持良性溝通。
最終,該小區業主與物業公司達成訴前調解協議,多名業主當場支付了拖欠的物業費,物業公司也承諾今后將為業主提供更加完善的物業服務。至此,29起物業糾紛全部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來,物業糾紛案件數量逐漸增多,大量物業糾紛以訴訟形式涌入法院。物業糾紛能否得到妥善化解,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居住體驗和幸福感。為此,鹿邑縣人民法院聯合鹿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該院訴訟服務中心設立物業糾紛調解室,并派專人負責物業糾紛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2024年以來,該調解室化解物業糾紛80余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