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雷永翠
本報訊 近日,淮陽區人民法院劉振屯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4年7月,王某的父親與被告張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糾紛。雙方發生爭執時,王某出于保護父親人身安全的目的,持手機錄像取證,被告張某搶奪王某手機,導致手機被摔壞,事后王某要求張某賠償,遭到張某拒絕。王某訴至淮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張某賠償其手機損失2480元。
承辦法官李蘭英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后了解到,原告王某的父親和被告張某的丈夫系同胞兄弟,原告是被告丈夫的親侄女。庭審前,李蘭英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但雙方的情緒都非常激動,各執一詞,互不讓步,調解工作陷入僵局。
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李蘭英采用“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解,引導雙方當事人各退一步,珍惜血濃于水的親情。經過多次溝通,最終雙方各退一步,達成和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完畢。至此,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案件的順利調解,不僅提高了審判質效,還節約了司法資源,在維護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高效化解了矛盾糾紛,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人和”。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