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徐仕斌 文/圖
本報訊 8月26日,商水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王某鵬、魏某袋、鄭某飛污染環境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
商水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22年12月份,耿某龍(另案處理)經王某鵬介紹認識孔某茂(另案處理)、魏某飛(另案處理)等人,后幾人預謀在商水縣某鎮某村租用他人土地建立非法處置廢棄機油窩點。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2月21日,耿某龍等人為逃避監管,雇傭被告人鄭某飛、耿某永(另案處理)在夜間生產作業,將廢棄機油提煉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直接排放至滲坑。2023年2月22日,周口市生態環境局商水分局聯合商水縣公安局對該煉油窩點進行查處,現場查獲危險廢物劣質燃料油約30噸、含油廢水約170噸、含油廢水罐內沉淀污泥約8噸。被告人魏某袋在建廠前期為耿某龍等人介紹場地,并以每天300元酬勞受雇在煉油點負責看門、受托購買相關煉油物品。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某鵬、魏某袋、鄭某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和公益訴訟起訴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某鵬、魏某袋、鄭某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