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孫毓
本報訊 掛起國徽、擺好桌椅,簡單卻不失莊嚴的巡回法庭準備就緒。隨著法槌聲響起,細雨下的巡回審判正式開始。9月18日上午,鹿邑縣人民法院法官李翠翠冒雨前往鹿邑縣某小區開展物業糾紛巡回審判,通過釋法明理,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達成一致調解意見。
張某系鹿邑縣某小區業主,該小區由河南某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物業費為每月每平方米1.88元。2021年7月22日至2024年9月30日,張某拖欠物業費及滯納金共計19592.53元,經河南某物業公司多次催要,張某仍未支付。河南某物業公司因而將張某訴至鹿邑縣人民法院,請求支付物業費及滯納金。
李翠翠收案后,及時查閱卷宗了解案情,認為物業糾紛案件雖小,卻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她決定到涉案小區開展巡回審判,助推業主問題解決難、物業公司收費難這一“兩難問題”得到快速解決。
庭審中,法官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準確找到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有序組織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對物業服務是否有瑕疵及拖欠費用計算等問題進行著重調查。
在庭審調解階段,法官結合物業糾紛相關法律規定,引用典型案例,勸導張某在接受物業服務的同時,還應及時履行交物業費的義務,引導河南某物業公司要重視業主的訴求,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河南某物業公司免除了滯納金,張某將物業費一次性履行完畢,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就地化解,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