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補500元
□記者 苑美麗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商務局獲悉,備受關注的我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于10月14日開始,至今年12月31日結束。活動補貼資金實行總量控制,消費者先到先得,用完為止。
活動期間,消費者交售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必須帶電池),并在周換購獲得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新車即可享受一次性分檔定額補貼,即單個消費者消費1000元至1500元,一次性補貼300元;消費1500元(含)至2000元,一次性補貼400元;消費2000元(含)以上,一次性補貼500元。老舊電動車自行車折舊費用消費者可與參與活動商家協商確定。
消費者換購的電動自行車需滿足以下幾條識別標準: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具有電助動或電驅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時速不超25千米每小時;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千米每小時,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小于或等于55千克。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伏。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瓦。
消費者用手機登錄“建行生活”APP,完成實名認證后,進入“周口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專區”,申請換新資格,點擊領取優惠券。在選購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時,消費者需選擇通過“建行生活”APP完成付款,并確保商家開具銷售發票開票地為周口區域內,發票抬頭為個人姓名,開票金額為“實際支付金額+政府補貼金額”,發票上的購買方名稱、付款人、實名認證人三者之間完全相符,且備注新車型號。滿足上述條件后,消費者就可直接享受支付立減。活動參與商家處于調整更新中,消費者可通過“建行生活”APP了解我市參與活動商家。
另外,在換購新車后,消費者需及時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上牌手續,并配合銷售商家上傳個人基本信息、舊車照片、舊車回收證明、新車發票、新車合格證、新車上牌后照片、支付憑證截圖等信息。
市商務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若發生消費者退貨情形,商家將通過原支付渠道退還消費者實際支付金額(不包含補貼資金)。退貨退款均占用消費者的補貼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