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鄭洋洋
本報訊 “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助,我們終于拿到了賠償款。”近日,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在收到賠償款后,向鹿邑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表示感謝。
2023年春節期間,張氏三兄弟駕車對路過其家門口的劉氏三兄弟進行撞擊,并拿著鋼管、鐵锨對劉氏三兄弟進行追打,致使劉氏三兄弟1人輕傷、2人輕微傷。后經鹿邑縣人民法院審理,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決張氏三兄弟2年10個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判決賠償受害人損失12萬余元。
“我幾個兒子已經坐牢了,憑什么還得出錢賠償?”張氏三兄弟服刑后,其家屬拒絕向受害人支付賠償款。無奈之下,受害人向鹿邑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
執行干警收案后,多次聯系被執行人家屬,并向其詳細講解法律規定,闡明拒不履行判決的法律后果,但被執行人家屬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執行干警多方查詢發現,張氏三兄弟中的老三名下有一套位于山東省威海市的房產,購買價為30余萬元,現有抵押貸款20余萬元。因該房產啟動拍賣程序后剩余資金不多,且拍賣程序較為繁瑣,法院僅采取了查封措施。
查封房產后,執行干警仍多方調查張氏三兄弟的財產線索,并持續引導其家屬履行判決義務。2024年10月24日,執行干警姚鵬起帶隊前往山東省威海市,正式啟動房屋處置工作,同時以此為契機,再次對張氏三兄弟的父親講解了拒不履行判決可能帶來的法律后果。迫于強大的執行威懾,10月30日,張氏三兄弟的父親主動履行判決義務,積極支付了12萬余元賠償款,案件順利執結。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