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郭秀杰 文/圖
本報訊 為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近日,淮陽區人民法院在處理一起因粉刷內外墻施工引發的工程款支付糾紛時,承辦法官與各方當事人一道前往工地現場,實地查看工程完成情況,力求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為案件公正裁判奠定堅實基礎。
在該案中,原告負責被告承包工程的內外墻粉刷工作。原告聲稱被告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而被告則抗辯稱,由于原告的外墻粉刷工作未完成,因此拒絕支付工程款。面對這一糾紛,承辦法官沒有選擇“坐堂問案”,而是深入工地現場,實地查看施工情況,了解案件的真實背景,與雙方當事人及施工人員進行深入交流,聽取各方意見并記錄在案。隨后,法官在工地現場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由于未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承辦法官表示將依據現場查看的情況和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認真審查案件事實,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法作出裁判,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