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琳 周暢
因親戚不“配合”拆遷,教師竟被調至拆遷指揮部;為某一家企業推廣產品,政府部門竟發“促銷”紅頭文件……濫用權力亂象,令人憤慨。因而,防止權力任性,設“邊界”更要設“高壓線”。
“法無授權不可為”本是行政權力必須恪守的基本原則,而現實生活中,一些政府部門的公權力卻屢屢脫韁,變成了隨意踐踏法律的“野馬”。有的領導干部把權力當成個人待遇,為官卻不為;還有的甚至拿權力當商品,為一己之私大搞尋租貪腐。凡此種種,不僅嚴重降低政府公信力,侵害市場秩序,更破壞社會公平正義。
敬畏權力,才能用好權力。之所以出現以上種種問題,說到底,是一些領導干部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各級領導干部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領導干部當牢記: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
必須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行使權力的根本標準,而不是看自己滿不滿意、高不高興。縱觀那些濫用權力而落馬的腐敗官員,無一不是權力觀出現了扭曲和變質。
讓傲慢的權力少些任性,必須界定好權力的“邊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這意味著市場能做的事,政府應該堅決放歸權力,減少行政審批權。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才能讓權力從不該存在的領域退出,壓縮權力尋租空間,讓權力之手不再亂摸。
“位高者不能仗恃,權重者不可橫行”。不讓權力任性,還應設置一條法治“高壓線”,一旦觸及就要付出慘痛代價。任何領導干部都沒有法外之權,任何理由都不能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唯有樹立法治思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秉持依法用權、秉公用權,才能從根本上防范權力濫用,讓用權者真正不敢、不能、不想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