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如景 通訊員 杜鑫 邵靜波) 去年以來,沈丘縣法院深入研究執行工作規律,創新執行方法,執行工作水平不斷提升,社會效果顯著;受理各類執行案件793件,執結521件,執結率為81%,涉案標的額5184萬元。其中,113名“老賴”被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
打造技術平臺,運用科技手段執行。該院在辦公經費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擠出60萬元,打造執行指揮中心平臺、網絡查控平臺、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實時同步指揮執行現場,對當事人在全省20余家商業銀行的存款進行查控,對執行標的物零傭金快速拍賣,讓被執行人的存款無處遁形,有效提高執行效率。
發揮懲戒措施,力促當事人履行義務。該院在利用常規執行手段的同時,充分發揮執行懲戒措施,對一些“老賴”進行曝光,把其納入失信人名單,限制其出境和高消費。在執行張某申請執行楊某離婚一案時,楊某負有給付張某小孩撫養費、補償款等20余萬元的履行款項,但其長期躲避執行。執行干警通過多方調查,得知楊某在北京一涉外建筑公司工作,長年在白俄羅斯務工,當即作出限制其出境的決定,并送交公安機關。楊某迫于該決定的威力,自動履行了應盡義務。
利用刑法威懾力,打擊拒不履行判決的犯罪行為。該院認真貫徹落實省公檢法司聯合下發《關于辦理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犯罪的規定》,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行為堅決予以打擊。該院執行莊某侵占他人耕地建房案時,莊某不僅不退還所占土地,還辱罵申請人,攔截執行車輛,圍困執行人員,遂依法將其司法拘留,及時將材料報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將莊某刑事拘留,后經檢察機關批準,將莊某逮捕。強有力的刑罰懲治,迫使莊某及其家人自動將房屋拆除,退還所占土地。
完善執行救助制度,化解特困群體執行案。該院積極倡導司法人文關懷,對特殊困難群體進行司法救助。先后對7案9人給予必要的司法救助,對部分特殊困難群體,向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將其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化解了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