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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排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時,劉繼標指出,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此項工作一頭連著經濟發展,一頭連著民生改善,對于加快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步伐、改善中低收入群眾的住房條件、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以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必須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全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劉繼標指出,要搶抓進度,嚴格時限要求。要按照確保6月底全市2015年新開工項目全面開工的時間節點要求,切實解決好手續辦理的問題、征遷的問題和資金的問題。要狠抓監管,保障工程質量。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作為一項民生工程,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首要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終身負責制、永久標示牌、分戶驗收、“社會義務監督員”監督評議等制度,通過全面的質量安全管理,確保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真正“價廉質優”的民生、民心工程。要陽光分配,確保公平公正。保障性住房,既要建好更要分好。市、縣兩級有關部門一定要信息公開,堅持“三審兩公示”原則和陽光操作,對保障性住房申請對象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給最急需的群眾。同時,還要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退保障房,堅決查處騙購騙租、利用職權侵占等行為。
劉繼標強調,要強化督查,落實考核問責。市住建局要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對各縣市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納入對縣市區政府“四制”工作法考核、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內容。同時,市保障性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嚴格落實市政府制定的“月督查、月排序、月通報”和約談問責等制度,對工作不力、土地資金不落實、保障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標任務未完成的縣市區,要提請市政府領導約談其政府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市政府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完不成目標任務的,要落實商業開發土地限批制度。
劉保倉、劉國連分別就進一步做好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