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 何雨欣)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王文欽21日介紹,我國已與99個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定,應充分發揮稅收協定的功能,讓“走出去”企業受益。
王文欽在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說,國際稅收協定一般涉及兩方面內容:一個是如何避免雙重征稅,一個是如何防止偷漏稅,它屬于國際法的范疇。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國際法高于國內法。所以“走出去”企業如果到了沒有和中國簽訂協定的國家,就要按照對方的國內法來征稅;如果到了與中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就要按照協定,也就是國際法來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