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伙王超杰遇工友落水,他和一東北小伙勇敢地下水搭救,工友最終得救,兩個年輕人卻不幸遇難。在王超杰的老父親匆匆趕到青海后被告知:那名東北工人是城市戶口,所以施工方賠償40多萬元,而王超杰是農村戶口,只能賠償19萬多元。(詳見今日本報A04版)
同樣是見義勇為的英雄,同樣在一次壯舉中犧牲,卻因為戶籍不同,面對不同的賠償金額。這種直接的對比,不僅再一次傷害到王超杰的家人,也使“同命不同價”這個沉重話題,再次出現在公共視野。城鄉二元戶籍制度飽受詬病,而“同命不同價”正是其中最令人心痛的“衍生物”。
近年來,關于“同命不同價”的反思從未停止,取消“同命不同價”的呼聲也日漸強烈。基于此,當“同命不同價”再次出現在公共視野,立刻遭到了輿論的一致聲討。在大河報記者的采訪中,施工方負責人對此閃爍其詞,正在進行的賠償也是以工傷和保險的形式支付,實際上,這也正是諸多“同命不同價”事件的相似之處——雖然最終實現了“同命同價”,但更多是依靠輿論的壓力,而不是制度的支撐。由于缺少制度支撐,不僅使實現“同命同價”頗具變數,同時也使得每次維權都是一場漫長的“拉鋸戰”。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無價的,不應以任何理由區別對待。從根本上消除“同命不同價”,首先應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改革以城鄉戶籍為標準的計算方式,不僅要“同命同價”而且應盡量“同高價”。其次,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推進戶籍改革的步伐——“同命不同價”因城鄉二元戶籍結構而生,但這種二元結構所制造的不公平,顯然不只是“同命不同價”。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進行第二十二次集體學習,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戰略任務,也是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加快推動戶籍制度改革”近年來多次進入《政府工作報告》,無論是從平等正義的原則看,還是從管理效率的角度看,打破以往的城鄉分割管理體制都勢在必行。逐步廢除二元戶籍制度,加快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意味著消除包括“同命不同價”在內的諸多社會不公,同時也意味著政府必然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趙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