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這是新時期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和制度抓手,對促使干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完善從嚴管理干部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個關鍵環節。然而長期以來,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導致領導干部一旦任職達到某一行政級別,無論是否稱職,除非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行政級別一般不會下降。這就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形成“職務提升容易,降低難;待遇提高容易,下降難”的局面。
本應上下通行的“雙車道”變成“單行道”,時間一長諸多弊端自然凸顯:首先,一些部門和單位流行“論資排輩”,即使年輕人業務能力強,因為“資歷”和職數不夠也要繼續“熬年頭”;其次,一些領導干部消極為官、尸位素餐,雖然不能勝任相關崗位的工作,但因為沒有違法違紀行為,仍然“穩坐釣魚臺”……如此種種,既制約了干部隊伍的活力,又影響了干部隊伍的質量,還助長了“官本位”思想。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出臺“能上能下”試行規定,意味著在構建科學的干部人事體系方面又多了一個制度抓手。這一方面強化了對在任干部的約束和激勵,另一方面也將增強干部隊伍的流動性,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從實踐層面看,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落實難點是如何解決“能下”的問題。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要堅決依照規定進行組織調整。各地區各部門應以文件實施為契機,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以制度剛性確?!澳芟隆钡玫铰鋵崳怨_公正公平確?!跋聛淼娜恕毙姆诜?。
長遠來看,還應持續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通過激勵、獎懲、問責和民主監督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安排,切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提升干部隊伍質量,最終形成弊絕風清、優勝劣汰、積極進取、高效廉潔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