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鹿邑縣人民法院代表委員調解室調解員張民生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化解了夫妻二人的矛盾,使他們重歸于好。
2008年,丁某與張某在鹿邑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由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丁某一氣之下向鹿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丈夫張某離婚。
在訴前調解環節,張民生仔細梳理案情,積極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他們的想法。“考慮到雙方當事人的感情并未走到無可挽回的地步,如果草率同意離婚,不利于家庭和睦穩定,也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我便通知雙方當事人到訴前調解室當面調解。”張民生說。
“婚姻不易,需要夫妻雙方互諒互讓。作為父母,應該為子女成長創造一個和諧的家庭環境。”張民生的一席話,說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心坎上。在聊天中,張某和丁某各自檢視了自身的不足,也諒解了對方的缺點。
“我們和好吧!”張某誠懇地對丁某說。“我撤訴,不離了。”丁某心平氣和地說。
“我們回家吧!”說完這句話,夫妻二人相視一笑,走出了調解室。(通訊員 張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