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牛其龍
本報訊 近日,商水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該案從立案到執結僅用時9天,依法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原告商水某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北某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建筑材料采購合同,約定由原告為被告承建的商水某城中村改造項目供應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向被告供應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被告在收受貨物后開具收據,但并未支付貨款。經核算,被告欠原告貨款2433735.33元。后原告多次催要貨款,被告拒不支付,原告訴至商水縣人民法院。
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被告同意將所欠貨款在第三人商水某發展有限公司應付自己的工程款中全額扣除,由第三人在2024年4月30 日前一次性將2433735.33元貨款支付完畢,被告不再負責償還。協議到期后,第三人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商水縣人民法院執行員呂亞飛依法向被執行人商水某發展有限公司送達執行文書,并發起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及時予以凍結。送達執行文書后第二天,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貨款及延遲履行金,案件圓滿執結。③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