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臧秋花 通訊員 高豐
本報訊 項城市南頓鎮(zhèn)的靳某及其兒子與靳某的二叔因瑣事引發(fā)肢體沖突,最終打起官司。近日,項城市人民法院法官王景詳細了解他們之間的矛盾焦點,巧妙化解了糾紛。
據(jù)了解,項城市南頓鎮(zhèn)的靳某因瑣事與其二叔發(fā)生爭吵,進而引發(fā)肢體沖突。靳某的二叔拿磚頭砸靳某的頭部,致靳某受輕微傷。靳某的兒子見父親被打,就用腳踢了其二爺一腳。為此,靳某和其二叔分別住院治療。靳某的兒子受到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靳某的二叔被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因其年滿70周歲,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的處罰。后來,靳某的二叔提起訴訟,要求靳某的兒子對其所受傷害進行賠償。靳某也提起訴訟,要求其二叔對他所受傷害進行賠償。靳某的二叔向法院申請對其誤工期限、護理期限和營養(yǎng)期限進行鑒定。靳某也隨即提出同樣的鑒定申請。當?shù)卮甯刹亢团沙鏊窬啻握{解,均無法化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王景接手這兩起案件后,詳細了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親情關系及矛盾焦點,決定從親情出發(fā),化解他們之間的糾紛。她在庭審中對靳某進行耐心勸說,讓靳某認識到親情的重要性,使得靳某愿意低頭認錯。隨后,她又對靳某的二叔進行勸說,使得他愿意接受調解,最終化解了矛盾。③2